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

論辯

資料[Data]:丁國琳報案嗆網友 按讚的也告 - 女兒遭恐嚇 「網路世界也是要負責的」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是培靈之前po的- 
http://hsnu1301-3.blogspot.tw/2012/12/blog-post_341.html

論據[Warrant]:網友入戲太深在網路上po文"抒發感情",但內容卻出現"多注意你女兒的安全…" 等帶有威脅恐嚇意味的字眼

支持[Backing]:按讚的林姓女子表示,看完文章按讚是平常的習慣,沒有恐嚇之意;王姓網友強調自己是丁國琳的粉絲,以為留言是劇裡的對白,才會按讚。目前全案檢方仍在調查中。

「網友不要以為躲在網路裡面,就可以躲過刑事追訴。」

限制[Qualifier]:檢驗推論是否有其限制,或者其可行性(機率)情況。
反例[Rebuttal]:指出無法合理化宣稱的例外情況
宣稱[Claim]:我覺得一個演壞女人的演員可以演到讓大家都討厭她,是一件很成功的事。但網友出言威脅她的家人,讓她的生活有危險,是很不應該的然後按讚的人沒有搞清楚發文者的意思,盲從的按讚,讓文章又被分享出去,導致被害人的傷害更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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